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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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院团委
发布时间:2015/4/21 10:29:53 点击率:44
各系团总支: 2014-2015年度,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扎实工作,勤奋学习,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实现我院建设一流艺术类高等院校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院团委将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红旗团支部 2、优秀团干部 3、优秀团员 4、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积极分子 5、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干部和优秀志愿者 二、参评范围 1、“红旗团支部”参评对象为学院所有团支部、评选名额为9个。其中设计系3个,文管系2个,音乐系、舞蹈系、动漫系、戏剧系各1个。 2、“优秀团干部”为各团总支、团支部的委员,包括各系团总支学生团干部,由各系团总支推荐,名额1个;各系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且任职为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每个团支部推荐1名优秀团干部;社团名额为每个社团1名;志愿服务队名额为总队2个,每个分队1个;学生会名额为每个部门1个。 3、“优秀团员”参评对象为学院全体青年团员,各系按所在团支部人数的6%评选,学生会按总人数的6%评选。 4、“社团积极分子”为校内所有注册社团的正式成员及干部,社团成立至少一学年,“社团积极分子”评选比例为各社团长期参加人数的20%。 5、“优秀志愿者”为我院志愿者服务队的正式成员及干部,“优秀志愿者”评选比例为志愿服务队总人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1、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支部班子团结一致,创造性的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独立开展支部工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坚持开展团学活动,按时收缴团费。 (3)、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且成果显著。 (4)、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全支部有较多的入党积极分子。 (5)、获奖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列较高。其中包括各类奖学金、各类学科竞赛、体育竞赛以及其他比赛。 2、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除要基本符合“第3点”优秀团员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 (2)、热衷于团的工作,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 (3)、较好的完成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并出色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4)、在本组织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受到绝大多数团员青年的拥护。 3、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等级。 (2)、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努力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 (3)、积极主动地关心团组织的发展与建设,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并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4)、在过去一学年中各科目考试均无补考。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团员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无因违反而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及其以上处分。 (6)、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踊跃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9)、所在宿舍为文明宿舍。 4、社团积极分子 以《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社团积极分子评选办法》为准。 5、优秀志愿者 以《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为准。 四、评选方法及时间 4月9日-4月20日:“红旗团支部”由团支部对照条件提出申报。团支部统一汇总后上报到各系团总支,并由各系团总支统一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在评议为“优秀”人员中产生,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积极分子”由各社团成员会议上民主提名投票表决,并由社团负责人整理汇总。“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干部”和“优秀志愿者”由志愿者服务队成员会议上民主提名投票表决,并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整理汇总 4月21日-4月24日:各系团总支、社 团及志愿者服务队考核批准并上报院团委。 4月25日-4月30日:学院团委审批并公示结果。 五、推荐评选的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初评工作,使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级团组织要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切实提升师生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高度,积极争取各系党政干部对于评优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各团总支、社团和志愿者服务队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上报材料要规范,并进行汇总。
附件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附件2: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登记表 附件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社团积极份子登记表 附件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志愿者登记表 附件5:201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汇总表(交电子档)
联 系 人:向 清 联系电话:61718255 院团委QQ交流群:376507585 电子邮箱:cytw2014@163.com
共青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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